学习时报头版刊文: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

学习时报头版刊文: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

龙宫府 2025-02-28 科技报 11 次浏览 0个评论

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受宪法和法律保护。新时代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,始终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始终将民营经济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位置,一以贯之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,“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,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,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,不能变,也不会变”。这既是对民营经济发展地位的深刻诠释,更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指引。

改革开放40多年来,我国民营企业在党的鼓励、支持、引导下不断发展壮大。从“必要的、有益的补充”到“重要组成部分”,从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到“三个没有变”,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日益深化、鼓励支持引导的举措不断加强。当前,一大批民营企业在5G通信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打破国际垄断,成为全球产业链的“领跑者”,生动诠释了民营经济的市场活力与创新能力,同时也印证了党中央始终坚持和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、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方针的前瞻性与科学性,彻底廓清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关系的认识迷雾,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不是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,而是共生共荣的统一体。

坚持制度体系的连续性与创新性,夯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“硬基础”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系统提出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“三个平等”原则,奠定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制度框架的理论基石;党的十九大将“两个毫不动摇”纳入基本方略,实现政策主张向制度规范的重大跃升;党的二十大进一步作出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”的战略部署,推动制度体系向产权保护、要素配置等深层次领域拓展。特别是2023年出台的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,31条措施直指市场准入、产权保护等核心问题;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,以法律形式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、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实下来。政策层层递进、环环相扣,同样体现了“一以贯之”与“与时俱进”的辩证统一。从持续减负松绑到政策红利不断激活内生动力,制度体系的不断优化,让民营企业从“闯市场”转向“创生态”、从“单兵突进”升级为“系统作战”。

坚持亲清共融的政商关系与法治保障相统一,高标准打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“软环境”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亲”“清”二字,科学界定了干事与干净的新型政商关系。“亲”体现着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政治担当,要求以主动作为,建立“企业服务专员”“政企早餐会”等制度化沟通平台;“清”则彰显行政运行的法治边界,通过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,明确纪律红线。这种辩证统一关系,既破解了“清而不为”的形式主义,又防范了“亲而逾矩”的廉政风险,实现了服务效能与行政规范的双重提升。同时,法治的刚性约束与政策的柔性服务相结合,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,不仅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根本保障,也为民营经济筑牢“风险隔离墙”。

从“自己人”的定位到“发展前景广阔、大有可为”的期许,从连续政策的支持到创新制度的设计,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坚定不移。站在新征程的新起点上,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民营经济政策,民营经济必将在党的领导下与时代同行、与国家共进,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大显身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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